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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两男子虚构保障房工程 骗取保证金2300余万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3-05-18 06:56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本报咸阳讯(记者 张林)在没有任何土地所有权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王某、郑某二人伪造政府文件,虚开3亿元资金证明,以开发保障房名义与14家公司或个人签订虚假开发合同,骗取保证金2300余万。16日上午咸阳市中院开庭公开审理此案。

  今年50岁的王某原是咸阳一医药保健品厂法人,同时也是原咸阳市秦都区政协委员。2008年王某以其保健品厂的名义占用玉泉西路18亩地,由于资金短缺,一直未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据检察机关调查,2011年4月,王某和郑某合作成立了“陕西新九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九州),王某任董事长,并将公司12%的股份送给郑某。在其后两个月内,王某、郑某使用伪造的“关于秦都区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批复”和“保障性住房政策指导框架协议”的文件,同时伪造了“新九州房地产公司”在西安一银行的3亿元虚假资金证明,虚构“九州御苑”的保障房工程项目,和14家建筑公司或个人签订虚假合同,骗取保证金共计2300余万。

  据王某供述,其在骗取保证金后,将骗来的1500多万用于购买48亩土地,并将其性质变为住宅用地后开发。为维持公司运行,还已高息吸收公众资金660余万。

  16日上午,咸阳市中院公开审理了王某、郑某合同诈骗案,同时王某还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60余万元被检方指控。由于该案案情重大,涉及受害人众多,法庭只对案情进行了当庭调查质证,未作出一审判决。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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