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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警资助大学生不留名 称这是责任和义务

来源: 三秦都市报  2013-05-22 08:34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今年35岁的李林,大学毕业后1998年参加公安交警工作,现在是交警雁塔大队二中队中队长。2011年9月初,大学新生入学不久的一天,李林在去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办事处办事时,得知街道办正在研究商量资助大学新生的事情,听到这个消息后,当时李林想都没有想,就对街道办负责人说:“我是一名交警,资助大学生,让他们学习生活无忧,早日完成学业报效祖国,是每一个有良心人的责任和义务,给我一个大学生名字,他(她)的每学期不足学费我来出……”

  李林的举动感动了街道办的领导,最终确定李林每学期资助西北政法大学学生王思吟(化名),相关资助手续履行完后,李林对街道办提出,只管资助,不见面不留名。

  直到昨日记者采访时,李林也只知道自己资助的是一名男生,陕西省富平县人,家境贫寒,可从未见面,而受资助的王思吟至今也不知道给他每学期账户汇款的人是谁,只知道是个警察叔叔。

  李林说,1998年他到交警雁塔大队后,就被分配到二中队,上班后不到2个月就适逢西洽会开幕,每天早晨5点半就起床,不到7点就到西洽会周围疏导交通。“由于前期要布展,大量的外地车辆都要到西安,而且都是加长货车,进入西洽会的汇新路比较狭窄,外地货车司机不认识路,只要一停下问路,道路就会立马堵塞,所以我就及时的给这些外地货车带路,最大限度的减少西洽会周边道路交通堵塞。”

  “李林1998年开始为外地货车带路,这一带路就是整整15年……”同是二中队的民警吴明对记者说,这还不算,以前辖区最难治理的就是城南客运站周边的黑车、二轮三轮黑摩的,群众意见很大,李林中队长就带领5名民警,全天候守候在此,硬生生将周边的黑车乱象整顿出了成效,由于长期的坚守和走路,李林的脚都走肿了,连皮鞋都穿不上,只好穿布鞋继续执勤。

  本报记者晁阳通讯员刘清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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