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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首例刑事和解公诉案宣判 被告人从轻处罚

来源: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2013-05-23 07:01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 (记者 李卓洋)因为琐事被告人王某和杨某发生纠纷,双方纠集多人发生肢体冲突,其中杨某被打致重伤。之后原被告双方达成谅解。近日,新城区法院首例刑事和解公诉案件宣判,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2012年3月24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王某等因琐事与杨某、夏某等人发生纠纷,杨某、夏某等便纠集多人,持砍刀、棒球棍等,来到被告人王某及“彪子”、“强子”(目前正在追逃)等人所住地。王某见状也纠集了10余人,双方之间发生肢体冲突。在打斗过程中,杨某被打致重伤,其余人员均逃离现场。案发后,被告人王某家人四处筹钱,积极赔偿被害人杨某,取得了杨某的谅解,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通过经济赔偿获得被害人杨某的谅解,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据了解,这是新刑法实施后,新城区法院首例刑事和解公诉案件。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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