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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企业工资指导线公布 有效益不加薪将被通报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3-06-01 08:11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本报讯(记者 周艳涛)省人社厅昨日公布2013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确定

  今年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增长上线为19%,下线为6%。

  省人社厅提醒,工资指导线适用于所有企业在岗职工的工资分配。无论企业采用哪种增长线标准,都必须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即使企业经济效益下降或者亏损,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国企职工不加薪经营者也不涨

  省人社厅要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模范执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要通过建立企业经营者收入与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相联系的机制,保证企业工资增长方案向一线职工倾斜。

  一线职工工资未增长的,经营者工资不能增加;企业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水平未达到所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经营者收入增长幅度不得高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

  非国有企业如何增长?省人社厅要求企业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和分配方案,尚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应参照年度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和分配方案,并创造条件在今年内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有效益却不加薪企业将被通报

  如何确保企业按照工资指导线来施行?省人社厅要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各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集团公司,要加强企业工资增长分类调控,指导企业制定工资增长指导线实施方案并做好审查备案,督促实施方案的落实。各类企业必须按照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制定工资增长方案,并经全体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后实施。

  对于当年未按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人均工资增幅的企业,将实施重点监控。对有效益却故意不增加职工工资的企业要予以通报、取消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相关称号的资格,企业负责人不得参加劳动模范等先进称号的评选,国有企业经营者不得兑现绩效年薪。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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