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03日 登录论坛 注册
华商网 > 新闻 > 陕西

男子为给父亲看病挪用单位资金3万7千元 被判缓刑

来源: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2013-06-03 04:32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西安晚报汉中讯 (记者张松 见习记者苗瑞) 汉中某通信器材公司业务员崔某,为了给父亲看病,挪用单位资金37000元。近日,汉台区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其缓刑。

  崔某在汉中某通信器材公司工作,任业务员,负责片区手机销售及收取贷款工作。2008年1月至2009年3月期间,崔某利用职务之便,以收取客户现金贷款后只将部分交回公司的方式,挪用公司货款共计37000元,挪用的这些资金都被崔某用于支付其父亲的住院费。2010年11月5日通信公司发现报案后,崔某先后分2次将挪用款项退还。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崔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利用销售手机的职务便利,将共计37000元的手机销售资金挪用,供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构成挪用资金罪。

  鉴于其犯罪所获资金为给父亲看病,并归还了所挪用资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

  相关:

  女出纳为网恋男友挪用52万元 相恋4年仅见过1面

  延安安塞一财政所长不到两年挪用公款213万被逮捕

  幼儿园出纳为炒股挪用公款80多万元 获刑10年半

  安康一村支书挪用公款买衣服 被以贪污罪起诉

编辑:刘超

更多
相关阅读: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