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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渭河被水冲走续:沿河喊话劝阻 有两大缺陷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3-06-23 07:25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两律师认为遇难者家属应获赔偿

  22日,事情发生第三天,杨建国家属依然不能接受其身亡的消息。家属表示,事发后,他们先后找到河道委、信访局等,但没有得到正面回复。杨建国子女表示,目前父亲已经不在,希望政府出面找出责任方,给家人一个答复。

  西安市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浩公表示,水利部门对于泄洪没有尽到法定义务,在没有告知群众的情况下导致其置于危险中;而消防部门救援虽然尽力,但效果不好、措施不力。他表示,最重要的是,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是否主动反思失误,对当事人家属表示歉意甚至赔偿,以防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律师房立刚表示,渭河年年泄洪,年年有人被困。毫无疑问,预防措施不够有效,是此次死亡未能避免的主要原因。

  房立刚说,杨建国因为一次垂钓失去了生命,从发现危险到遇难长达两个小时,宝鸡峡水库、宝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宝鸡市金渭湖管理处三家救援措施不够有效,缺乏泄洪防险预案,在危险发生后没有紧急处置措施,应该对杨建国的死负有民事赔偿责任。

  本报记者党扬眉

  省防总:各地抓紧补充冲锋舟抛绳器

  河道内涉水工程主汛期全部停工撤人

  针对6月20日宝鸡、汉中接连发生2起洪水围困河滩群众事件,昨日省防总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再次开展专项检查。

  对于宝鸡营救事件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省防总也特别提醒各地防汛部门,抓紧补充、备足救生衣、救生圈、冲锋舟、抛绳器等防汛、营救应急救援物资,并开展防汛应急演练,落实人员紧急转移避险措施。7月开始的主汛期内,凡在行洪排水河道和山洪沟道内采砂、建桥、开矿、办厂等从事涉水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全部停止作业,撤出机械设备和人员。 本报记者郝蕾

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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