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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出新规:个体不得提供校车服务 收费不得跨月

来源: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2013-06-25 06:04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2012年11月,市政府出资给阎良区、长安区、户县三个试点区县配置102辆校车(资料照片)

  2012年11月,市政府出资给阎良区、长安区、户县三个试点区县配置102辆校车(资料照片)记者 李安定 摄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记者 程慧)昨日,《西安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办法(草案)》,我市个体经营者不被允许提供校车服务。同时,禁止无标牌车提供校车服务,严禁校车0时至5时上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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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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