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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阳中院庭审 被告称被逼供检方承认有违规

来源: 法制晚报  2013-06-26 15:29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昨天,郑州中学生学习报社原党支书刘志伟被控单位行贿罪、受贿罪在安阳中院再次受审(本报昨天已作报道)。庭审中,因不能提供全程录像、连续审讯55个小时等,安阳检察院表示该院存在违规情况。

  今天上午,刘志伟的4名辩护人前往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要求对安阳检察院违规情况启动监督程序。

  案件审理

  狱警作证有刑讯逼供

  昨晚8点,早已过了下班的时间,但河南安阳法院内仍灯火通明。经过9个多小时的庭审,旁听席上有的人已显疲乏,而坐在被告人席上的刘志伟回答问题仍声音响亮。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和辩护人展开数轮辩论,法官多次提醒双方简短发言。庭审10个半小时后,法官宣布休庭。

  记者注意到,庭审中有一半时间是在进行非法证据排除。

  刘志伟及其辩护人不仅出示了多份证据,还请来了2名狱友出庭作证,更有2名狱警作为秘密证人,“隐藏在幕布后面”接受了质询,以证明刘志伟在审讯中多次遭受刑讯逼供。

  在双方充分出示证据后,审判长宣布合议庭将认真进行审查。

  公诉人:我们确实存在违规

  昨日在10个半小时的庭审中,被告人刘志伟始终精神饱满。

  “至今日庭审,我已经被关押806天了,其间多次遭受刑讯逼供,甚至一度犯心脏病被抢救。”刘志伟声音有些哽咽。

  在辩论阶段,公诉人说不能提供全程录像,将刘志伟外提出看守所连续审讯55个小时,“我们确实存在违规和不规范情况,我们需要改进”。

  公诉人话音刚落,坐在被告人席上的刘志伟怒吼道:“你们的违规导致我无罪变有罪,我的人生从此改变。”

  在最后陈述阶段,刘志伟表示,自己遭受了刑讯逼供,“我相信法官会给我一个公平的判决”。

  庭审焦点

  焦点一:是否刑讯逼供?

  刘志伟称,被关押期间,检察官曾经连续提讯其55个小时,其间3拨检察官看护他,困了只能坐在椅子上睡觉等。

  辩护人: 2名秘密证人出庭作证,看到刘志伟提讯回来手腕有伤;两名刘志伟的狱友出庭作证,证实被外提回来后,走路摇摇晃晃,满脸泪痕,几天起不了床,管教说让他休息几天,不让再干活。按照规定,不能连续提审。

  公诉人:在检方出具的笔录中,从时间看确实有55个小时,也存在让刘志伟坐在椅子上睡觉的情况。我们不规范。

  焦点二:是否篡改伪造笔录?

  辩护人:将检方提供给法庭的对刘志伟笔录与辩方整理出来的笔录对比,发现关键部分完全被篡改。

  6份笔录中,内容一样,甚至连标点符号都一样,但是一次提讯时间是半个小时,一次是5个小时。还有,2份一样的笔录中,签名却不同。检方承认有代签名现象。

  焦点三:是否隐匿证据?

  辩护人:检方2011年6月13日对刘志伟的笔录里面显示是全程录音录像,但刘志伟被外提55个小时期间形成的第一份有罪供述的全程同步录像,检方拒不出示。

  公诉人:经过事后查找,因为技术原因,录像已经没有了,“从这点说确实违规了,但违规并不等同于违法,我们以后要改进”。

  焦点四:是否妨害作证?

  辩护人:在辩方向法庭提供的对证人严鸿魁的录音当中,严鸿魁提到侦查人员带着手铐和拘留证,说不配合就把证人带走。检方威胁证人,涉嫌妨害作证罪。

  公诉人:找严鸿魁是为了调查情况,带手铐等是出于工作需要,不违规,且在询问中没有威胁证人。

  焦点五:是否玩忽职守?

  辩护人:检方放过行贿人严鸿魁,涉嫌玩忽职守罪。

  公诉人:经过审查,严鸿魁行贿属于单位行贿,且情节轻微,因此可以不予追究。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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