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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实施婚姻登记新规 户口簿不加盖已婚或离婚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13-07-12 09:36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中广网北京7月12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从本周开始,广州市民在办理结婚或者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部门将不再在居民户口簿上加盖“已婚”或“离婚”印章。

  广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过去会在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状况”一栏加盖“已婚”、“离婚”印章,是沿用多年的老办法。但是最近不少市民对这一做法提出异议,认为《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中并没有要盖章的相关规定。

  另外,我国居民户口簿注意事项第三条中明确规定,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比如居民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广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依据行政法“法无授权即禁止”的原则,不宜由婚姻登记机关在户口簿上加盖印记。

  婚姻登记机关不在户口簿上盖章,体现的是依法行政和尊重隐私的原则。但也有人认为,这种做法加大了骗婚、重婚的隐患。对此,广州民政部门表示,公民个人婚姻状况可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遇到结婚、买房、贷款等情况,需要证明婚姻登记情况,都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来办理。

  (原标题:广州实施婚姻登记新规 户口簿不加盖已婚或离婚)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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