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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开警用摩托推销消防器材 60元灭火器卖95元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3-07-17 05:42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本报讯(记者谢涛)“你这店里怎么没配灭火器。现在必须买,不然过两天公安来检查的时候要罚你钱。”昨日,上午凤城一路南康新村突然来了五六个穿公安制服的人,向商户们推销起了灭火器。

  60元的灭火器卖95元

  小王在南康新村做餐饮生意。昨日,村子里突然来了五六个穿公安制服的年轻人,其中两人骑着警用摩托车,还有一辆面包车跟着他们。队伍进入到南康新村,对经营餐饮的商户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检查。

  “有灭火器没,没有就得买。”他们向没有灭火器的商户推销。面包车内载满了灭火器,4公斤手提式干粉灭火器95元一个。“可这在别的地方才60元左右。”懂行情的小王称。但对方说他们是公安,“你们从事餐饮行业,必须配灭火器。不然过两天我们再来检查,要是没有灭火器那就要罚钱了”。

  小王试图和他们商量,看能不能去别的地方买,得到的答复是不能。“虽然没有向我们出示证件,但他们穿着公安的衣服,还骑着警用摩托,应该不会骗我们。”小王说。最终他和大多数商户均花了95元购买了一个灭火器。

  公安推销消防器材可举报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南康新村时,推销灭火器的人已不见踪影。“我们也不知道他们是哪个派出所的。”但几位商户称,“两个警用摩托的车牌号为陕A2146警、陕A2152警。”

  凤城一路南康新村属于公安经开分局凤城路派出所辖区。“我们的民警绝对不会向商户推销消防器材,并让他们强行购买。”凤城路派出所的民警说,“很多单位都配备了这种警用摩托车,这两辆摩托车不是我们派出所的。”

  昨日公安经开分局消防科民警说:“我们检查商户消防安全隐患时,会要求商户配齐消防器材,但不会向商户推销或指定消防器材。商户只需自行购买,配齐就行。如果有公安向商户推销消防器材可向警方举报。”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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