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汉中讯(记者黄利健) 本报7月14日报道了“交警中队长开的车挂着假车牌”一事,经洋县交警大队调查,决定对洋县交警大队槐树关中队中队长高某进行诫勉谈话。对车主、高某的哥哥高某某处以3000元罚款,收缴“陕ANT353”号牌。
根据调查,挂假车牌的车属高某的哥哥高某
某。2011年11月,高某某因债务问题转让而得到该车,但因高某某未按约定支付转让差价2万,对方至今未交付购车发票及合格证,致该车不能注册登记。其后,高某某从朋友处要了一副强制报废的牌号使用。高某偶尔使用该车,对套牌不知情。
洋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何廷锋称,要大力开展涉牌涉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要求全体民警管好亲属及其朋友,坚决不开假(套)牌车。如有违法违纪问题将坚决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