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06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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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时报讯 记者昨日从广东翁源县法院获悉,近日一女子到该院起诉与其丈夫离婚,丈夫的代理人竟然是妻子的父亲,且在庭审中一再强调女婿是个好男人。法院认为双方仍有和好可能,判决不准予离婚。

  上门女婿遭遇“忠妻孝母”两难

  据了解,妻子刘某是翁源本地人,丈夫谢某则是四川巴县人,二人于1995年间在广州打工时认识恋爱,并于1997年结为夫妇。双方约定,婚后谢某随刘某定居翁源。2006年6月谢某将其户口从四川迁居翁源。二人先后生育了两个女儿。

  2009年至2010年间,因谢某父亲病逝,哥哥车祸身亡加之母亲患精神分裂症等原因,谢某回到四川照顾母亲。2010年4月,谢某向刘某提出四川老家正在办理农转非,如果将户口迁回去,可以领到一笔补偿金,建议将全家户口迁往四川,遭到刘某的反对。谢某只好放弃,并只身一人回去四川照顾母亲,期间,谢某仍坚持给原告及女儿寄生活费。2012年5月,谢某返回翁源,刘某便不再愿意与他过正常夫妻生活,并且对他十分冷淡。谢某由怒生疑,猜想刘某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双方为此经常争吵不休。今年1月,双方因家庭琐事再次发生争吵,刘某一气之下跑到外面租房住。2月28日,谢某到刘某的出租屋找刘某论理,刘某出言相激,声称出租屋是她男朋友租的。谢某在气愤中动手将刘某打伤。3月5日,刘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翁源法院要求与谢某离婚。

  岳父出面为女婿“辩护”

  刘某的父亲得知女儿起诉要与女婿离婚后,主动代理女婿应诉(谢某同意并委托)。刘某的父亲在庭审中一再强调,谢某是个好男人、好女婿,女儿闹离婚的目的不过是因为女婿常常回四川照顾患病老母亲,近年来夫妻间聚少离多,加之谢某赚钱不如以前,便产生嫌恶。其夫妻二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皆因误会造成今天局面,恳请法庭判决二人不准离婚。

  翁源法院经审理认为,刘、谢二人是自主婚姻,结婚16年育有两个女儿,感情基础扎实。婚后双方齐心协力共同建设家园,夫妻关系牢固。现双方因琐事发生争吵,严重影响夫妻感情,建议双方珍惜多年的夫妻感情,加强沟通,正确处理矛盾,夫妻仍有和好可能。据此,法院作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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