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 (记者 陈晨)下班高峰期,一辆皇冠牌轿车欲穿过环城东路向南拐,民警担心驶出来皇冠轿车导致交通拥堵,示意车辆掉头行驶,本是一件小事,却引起司机不满。皇冠牌轿车司机先是对交警出言不逊,后又与副驾驶上一女子一起暴打交警。目前,该车司机及女子因涉嫌妨碍民警执行公务,被刑事拘留。
据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长乐西路派出所民警介绍,8月22日晚7时许,长乐西路派出所民警接到交警王利超报案称:傍晚6时30分,其在西安市新城区环城东路以北马路东侧执行公务时,被车上下来的一男一女推到在地,两人用拳头击打自己的胸部、面部,请求派出所出警。
接警后,长乐西路派出所赶达现场,将双方及现场目击群众带回所进行进一步调查了解案情。
经审查,交警新城大队民警王利超在下班高峰期间对环城东路交通进行疏导中,在西安市新城区环城东路以北马路东侧执行公务时,见到从康家村出来一皇冠牌轿车欲穿过环城东路向南拐,为避免交通拥堵逐示意该车往北拐绕行东天桥掉头,引起该车司机陈江山不满即对交警出言不逊,交警王超利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中司机不服从交警让其将车停在路边接受检查的要求,并将交警推倒在地。随后该车上副驾驶座位上一女子张长红下车对王利超进行辱骂。
见此情景,过路群众吕某等人指责其应该配合交警工作,陈、张非但不听群众劝说,并由驾驶员陈江山用拳头击打交警的胸部、面部,致其摔倒在地,张长红并用手将交警左侧面部抓伤,现场群众见到两人在殴打交警,遂将双方拉开,报警求助。
由于陈江山、张长红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的行为,造成环城东路大面积车辆堵塞,严重影响交警执法和交通秩序。犯罪嫌疑人陈江山、张长红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涉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
为进一步查清犯罪事实,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将犯罪嫌疑人陈江山、张长红刑事拘留,案件审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陈江山供述其在8月22日18时许与交警发生争执并将交警打倒在地,张长红供述其阻碍交警执行公务的违法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