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24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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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下校车被撞飞身亡 校车未按指定地点停靠

现场照片复印件,校车应在广告牌旁小路的对侧停靠。

  去年4月,南京江宁一小学男生从校车上下来后,横穿马路回家被一辆私家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年仅12岁。交警调查发现,这并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在它背后,隐藏着一个惊人的秘密:校车没有在规定的地点停站,而本应等最后一个孩子下车才能走的护导员,竟然提前下车了。事发后,肇事私家车司机赔偿了五十余万。但是,孩子的家长又将江宁区陆郎中心小学、江宁区江宁街道办事处、新城巴士公司告上法庭,认为三者对校车管理不力,是导致孩子死亡的终极原因。昨天,江宁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案件没有当庭判决,法官将对双方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将择日宣判。

  事件回放

  下了校车横穿马路

  被一辆私家车撞飞身亡

  去年4月9日下午4点半左右,江宁区正方大道,一辆载着小学生的公交车,由东向西停在了路边。车停稳后,一个小男孩背着书包从车上下来,绕过公交车车头由北向南朝马路对面的文堂物资有限公司方向跑去。正在这时,一辆小轿车从公交车旁边疾驰而过,驾驶员看到小男孩立即刹车并向左打方向避让,但仍然躲闪不及,“砰”的一声将其撞飞数米。小轿车停下后,下来两名脸色煞白的女子,急匆匆向昏迷在地的小男孩跑去。紧随其后的另一辆私家车看到此情景,立即打着双跳停在路中间,和其中一名女子把受伤的男孩抬到车上送往医院,而另一名女子则留在现场等交警。

  这个男孩名叫李波(化名),江宁区陆郎中心小学学生,12岁。虽然他被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还是在半个月后不治身亡。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小车驾驶员王红霞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波负次要责任。养了12年的儿子说没就没了,李波的父母悲痛欲绝,他们找到王红霞要求赔偿。对于李波的死,王红霞也感到很内疚。经协商,双方签了《民事赔偿和解书》,由王红霞赔偿54.5万元。双方认可,这五十余万元包含了所有赔偿项目,双方此后再无瓜葛。赔偿到位后,李波的父母心里仍不平静,因为他们了解到,这起事故的发生并不那么简单。

  背后隐情

  校车未按指定地点停靠

  护导员也提前下车了

  那么,这起事故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呢?交警找校车驾驶员傅某某询问了两次,才了解到真相。第一次询问中,傅某某称,事发时他根本不知道,当晚9点多,他所在线路负责人陈某某打电话给他,说李波下了校车后被撞倒,他这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而9天后,在警方对傅某某的第二次询问中,傅某某承认,他前一次没有说真话。其实,事故发生时他就已经知道了。当时,他听到左边车道“砰”的一声响,接着便看到李波倒在马路中间。“看了一眼我就立即将车向西开走了,我怕到时事情会惹到我身上。”傅某某这样解释他在第一次询问中没有说实话的原因。

  更令人震惊的是,傅某某还承认,他当天没有按照规定站点停车,还让护导员提前下车了。“我开车带着18名陆郎小学的学生,沿陆谷线由南向北行驶,送庙庄的学生回家,沿路将学生放到其住家附近下车,到了张山我让护导员老张下车了。老张下车后我车上还剩大约十来个学生。”傅某某说,护导员下车后,他在庙庄物流下了三个学生,接下来一站按指定地点,应该在正方大道路口一个广告牌处,让住在铁厂附近的孩子下车,但是,几个孩子看到傅某某的车子沿正方大道准备往西走,就让傅某某再带他们一截,这样他们可以少走点路。傅某某答应了几个孩子的要求,并在非指定地点停靠让孩子下车,接着便发生了李波被撞的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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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一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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