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04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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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为整治新闻违法活动,规范新闻出版秩序,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扫黄打非”办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假记者、整治新闻违法活动“百日专项行动”。活动持续至11月30日。

  近期,社会上反映假记者招摇撞骗、敲诈勒索;真假记者相互勾结,以舆论监督之名要挟采访对象、骗敛钱财;有的新闻单位搞有偿新闻、有偿不闻,违规收取广告费和版面费,擅自派驻记者站、工作站从事新闻采访活动;有的经营者以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等问题。群众对这些问题反映强烈。

  此次行动将严厉打击假记者、假新闻、非法报刊、非法报刊机构,严厉打击新闻采访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报刊记者站从事经营活动和工作站(通联站、办事处)从事新闻采访、组稿活动,严厉查处利用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从事非法新闻出版活动。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将组织媒体曝光违法新闻活动;新闻出版和文化执法部门将向社会公示批准设立的记者站名单;组织主管主办单位对所属新闻单位、记者站、记者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工矿、建筑行业等假记者常活动的区域开展大检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坚决清理取缔从事新闻出版活动的非法经营者。公安部门将从严从快立案侦办和坚决打击新闻敲诈勒索、骗取钱财的违法犯罪案件。

  省级相关职能部门面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对举报投诉查证属实的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百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29-87205220(办公)

  省新闻出版局举报电话:029-87205401(办公)

  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29-86166878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电话:029-86138027(办公带传真)、86138000(值班)

编辑:手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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