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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新政·价格申报
同一楼盘,必须一次性申报所有住房预售价格
内容:
在商品房预售审批时,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必须一次性在预售方案中申报所有住房销售价格。
新批预售项目,预售方案中价格不得高于该项目上一期或本区域同品质楼盘的实际成交价,否则暂不核发预售许可。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宅项目,按照环比“零增长”的要求重新申报住房销售价格。启动“郑州商品住房限价系统”,对不按照申报价格销售,或销售价格月环比上涨的,暂停商品房合同网签。
目的:
打击部分企业随意涨价的行为,防止房价过快上涨,实现价格“零增长”目标。
解读
防止开发商变相捂盘
江文静说,之前企业都是按照自己需要申报预售方案,近期发现房企申报预售的速度放缓,说明他们看好市场,报一栋楼预售方案,涨一次价格,“这是变相捂盘惜售,为多卖钱,新政旨在切断开发商的涨价幻想。”
解读
预售价格不得高于附近同类楼盘
“前者是为了限制已开盘未售完的项目,后者是为了限制首次开盘项目。”江文静说,企业在申报预售方案时,可以提供3-5个同品质、同区域的楼盘价格作为参考,房管部门会综合考虑项目实际情况,来确认所报价格是否合理。
解读
啥是商品住房限价系统
江文静说,启动这个系统后,各个房企上报的预售方案中的销售价格,都会事先输入这个系统,在网签时,一旦价格高于预售方案的价格,系统会自动显示,“我们会调查之后暂停该项目合同网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