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24日 登录论坛 注册
华商网 > 新闻 > 陕西

  本报讯(记者李小博通讯员鲁宝成袁敏)经过事先预谋,两名无业人员,拿着刀和电警棍,半夜时分进入一家商店抢劫,甚至拿刀架在店主2岁儿子的脖子上,一共抢劫了价值4000余元的财物。

  1月17日23时40分许,无业人员韩某、张某经事先预谋,选中长乐中路附近一家商店,然后持刀和警棍进入抢劫。当一个人持刀将店主控制后,另一人拿着电警棍击打店主的妻子以及其母亲,随后又用刀架在店主2岁儿子的脖子上威胁交出财物。争持中,张某用刀划破了店主的手指,抢走现金2175元及价值230元的香烟一条,随后胁迫店主妻子交出银行卡及密码,并在第二天从取款机取走1800元现金。

  近日,新城区法院审理期间主持调解,由张某、韩某共同赔偿商店店主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600元(每人赔偿人民币3300元),但由于两人采取暴力手段,结伙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考虑到两人均能主动退赔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都能自愿认罪,故可酌情从轻处罚,以抢劫罪分别判处韩某和张某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又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编辑:李晨

相关阅读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


华商网首页 | 新闻 | 论坛 | 视频 | 娱乐 | 体育 | 数码 | 财经 | 家居 | 汽车 | 教育 | 健康 | 嗨吃 | 婚嫁 | 旅游 | 潮购 | 交友 | 母婴 | 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