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主取车交停车费时,有交警站在旁边本报记者于卓摄
停车场:是私人的,没人说不让收费
交警部门:停车场收费与我们无关,对价格有意见可向物价部门投诉
物价部门:没这(指“禁收令”)规定,“肯定要收”
追踪车被拖走取车不用交停车费
昨日,本报A2版报道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不得收取停车费”的相关报道。其实,在2012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早有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但这条法令却在具体执行中遭遇执行难。
记者调查
20名车主只有一人知道可不交
“我第一次听说车被扣了,取车不用交停车费。”昨日一早,有车主打进电话说。以前自己的车被拖到停车场后收费,都没票据,价格还能“面议”。“我一个月仅车被扣的停车费就得六七百块钱。”西安市民刘先生有三辆货车,在城东搞营运,他所在的车队有30多部货车。“每天都有因各种原因被扣的。”刘先生说车被扣在停车场,一天100元,只要过零点就多算一天,交费从不开发票。
在街头随机访问的20名车主中,只有一位孙先生知道车被交警扣留后,可以不交停车费。“我之前关注过相关的法律条款,但一天20元,我还是交了,不想理论,太麻烦。”孙先生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很多车主反映不但自己承担了这一费用,收费标准还很混乱。
“我下次可能还会交,要不然影响营运呢。”刘先生说自己的车再被扣的话,不管收费标准是否一样,如果不交钱就不放车,他还会去交。
而多数车主表示不会告交警。王先生是渣土车车主,他说自己可能不会去维权,因为“害怕被报复”,而骑电动车的马先生也说“为了百十来块钱,告状的成本太大,划不来”。
“法律已经规定了,个人还是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彭涛说,的确,现实情况是很多人不知道可以不交钱,交了钱也不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制度的进步与每一个公民的努力分不开,有时应该较真。他说,就有这样一名车主,在取车时和停车场较了真儿,坚决不交这个费用,最后还拨打了110报警,要求取回自己的车,最终停车场没有收取费用。
微博热议:四家执法停车场全在收费
昨日,记者走访了4家执法停车场,无一例外,这些停车场都在收费。
地点一:城南“西安市雁塔区振安停车场”
昨日上午10时许,在位于城南的“西安市雁塔区振安停车场”里,记者看到,停车场内停满了贴着“白条”的违法车辆,在门口的简易房内,有车主陆续拿着交款单来取车。在记者观察的一个小时内,共有近20名车主交纳了停车费并取走了车。而三辆拖车进进出出,平均不到10分钟就有车被拖进停车场。“昨天下午我的车在吉祥路被交警查了。”昨日,一名刚领出摩托车的车主说,交过罚款后,交警给他一张停车卡,让他去取车。“我的车去年在执法停车场一天收了10元,今年涨到20元了。”这名车主说,他交了40元停车费,也没收据。随后,另外一名车主交纳了30元取了车。“摩托车一天20块钱,小轿车都是30元。”这名车主说。
地点二:城西“西陇停车场”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城西大寨路附近的“西陇停车场”,一名刚领到车的车主说,这里的停车费是小轿车一天20元。
地点三:东南二环交会处的唐都停车场
昨日下午2时许,记者又来到了东二环和南二环交会处的唐都停车场,在收费岗亭上贴的通告写着:“违法停车场,一天20元”。记者了解到,违法大货车一晚收费100元。而这个停车场还接受社会车辆的临时停车。地点四:兴庆宫公园附近停车场“我的车是昨天中午被扣的,到现在一整天,应该是10元,为什么要收20元呢?”现场,一名车主问收费员。“你的车是昨天停进来的,只要在这里过夜,就按两天的标准收取。”兴庆宫公园附近的一家停车场收费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