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26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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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肖琳) 马先生咋都没想到,跟相处了9个月的女朋友谈分手时,会被她用裁纸刀在脖子上拉出一道长七八厘米、深一厘米多的伤口。

  今年年初,马先生认识了一个23岁的甘肃女孩,两人见面感觉不错,就尝试着交往。处了两个月左右,马先生发现性格不合,“算下来我们断断续续也算谈了9个月,但从两个月时开始就闹分手,可她一直不同意,就僵持到现在。”马先生说。

  9月17日下午,女孩约马先生到自己租住在铁塔寺附近的房子再次谈分手,到最后,女孩说想再抱一抱马先生,“我不同意,但她说最后再抱一下就让我走,以后再也不纠缠,就过来抱住我,突然拿出一把裁纸刀,在我脖子上割了一下,我的白T恤很快就被血浸了。我疼得倒在地上,她还想继续割,我忍痛把她胳膊抓住,怕她再伤害我,又用皮带把她捆了起来,然后报警。”马先生说,后来民警将他和女孩都带到派出所,初步了解情况后,让马先生赶紧去医院。

  马先生住了几天院,医疗费花了近五千元。

  “当天我们确实接了警,因为伤情明确,双方关系也明确,就让男方先去医治,扣押了女方5000元押金,让她也离开了。今天我们把双方再次叫到派出所继续处理,在看过马先生的诊断证明,详细了解了双方的意愿后进行了调解。最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女方付给男方1万元作为医疗费和精神赔偿。”昨日下午,处警的公安莲湖分局环城西路派出所民警说,如果马先生对调解结果有异议,可以持住院证明和诊断证明让法医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还可追究女方刑事责任,一旦构成重伤以上,则不能进行调解。

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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