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德合)曾因抢夺罪获刑5年,出狱不到一年的他又连续在街头飞车抢夺路人,将抢夺所得财物变卖后用于游戏厅赌博。“我的包被抢走了。”8月23日下午5时22分,毛老师到韩森寨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在新城区咸宁路由东往西人行道上行走时,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从身后将其提在
右手的白色提包抢夺走,并向东逃跑。包内装有摩托罗拉、诺基亚两部手机,现金400元,商场购物卡若干,共计价值5000元人民币。
接警后,韩森寨派出所民警展开侦查。锁定嫌疑人发现其在西安无正当职业,平时多住在位于灞桥区的姐姐家,但平时会到租车行去租汽车。
9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韩森寨十字附近一家租车行门口,民警将陈某某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查获毛老师被抢手机,并在嫌疑人随身带的黑色背包内查出一把弹簧匕首。
经查,嫌疑人陈某某,勉县人,28岁,迷恋电子赌博,他抢夺所得财物变卖后,用于游戏厅赌博。
“我们审查发现,2008年10月,陈某某就曾因为抢夺罪被雁塔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2年10月获得减刑后出狱。”韩森寨派出所副所长王晖介绍,被抓后,陈某某供认了抢夺毛老师提包的犯罪事实,并先后交代了其余10余起案件,目前已经落实3起,而在其被抓前,陈某某所有案件竟从未失手过。“他不像以往的抢夺只选择落单的女性受害人,而是男女不限,只要时机成熟,不论男女,一律下手。”民警介绍说,嫌疑人选择作案时间大多在晚上或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