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妈告儿子要求一起住
称被告一天都没管过自己
法庭上双方和解儿子同意接母亲回家
法制晚报讯 “我就想天天看到儿子,住什么地方不重要。”77岁的陈老太太称体弱多病儿子不管,将40多岁的儿子宋先生告上法庭,经调解儿子同意每月支付600元赡养费。然而,陈老太太又再次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跟儿子住在一起。
今天上午,在丰台法院调解下,儿子当庭表示愿意跟母亲同住。
10时30分,陈老太太和儿子先后走进法庭。“我岁数大了,照顾不了自己,希望跟儿子一起过,我想天天看到儿子。”陈老太太说她离婚快30年了,现在体弱多病暂居女儿家中,“女儿上班无法照顾她。儿子不让一起住,也不来探望。我晾晒被褥手腕摔骨折,他也没帮一把。”
陈老太太说,“他40多岁了,没管过我一天。他以前不听话服过刑,现在怎么也该轮到他了,要不这儿子不是白养了吗?”
“我同意一起住。”宋先生说,“我和妻子都吃低保,每月加起来才1000多元,住的是一间廉租房,3人住太挤了。我先找房子租,如果房租太贵,实在不行,就把她接回家住。”在法官的主持下,母子达成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