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2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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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宁军) 19年前,马先生促成了西安商贸旅游学院的建楼工程,但学院原本允诺的奖励一直没有兑现。几年来,案件走完了几乎所有法律程序,但他在胜诉后仍然没有拿到钱款。

  昨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前往该学院准备强制执行,学院表示已就解决方案和马先生进行了沟通,会妥善解决。

  1994年,西安商贸旅游学院在校区临街准备建商住楼,告知马先生专门联系投资单位。马先生遂联系西安和海南的两家房地产公司,经几方多次协商,商贸学院与两家公司签订了联合开发长鑫大厦的协议书,在实地考察后,几方又于当年8月签订合同,并形成了会议纪要,对马先生所做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商贸学院还决定在其所分得的建筑面积中,奖励马先生80至100平方米的住房。

  1997年、2007年,商住楼和长鑫大厦分别竣工,但商贸学院对马先生的奖励一直未能兑现。在多次要求无果的情况下,马先生于2009年向碑林区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商贸学院支付100平方米房屋折价款55万元。法院经过调查,认为会议纪要属实。2011年9月,一审判决商贸旅游学院向马先生支付居间服务费51万余元。商贸学院经过上诉、申诉也未能改变最终结果。“法院给了学院充分的准备时间,但钱仍然没有支付。”法官说。

  西安商贸旅游学院一位姓赵的负责人说,学院有自己的想法但会尊重法律。今年“十一”前,已和马先生沟通过,双方都有解决的意向。昨日,法官未能联系上马先生。法官表示,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就按双方意思办,如果马先生仍要求强制执行,法院会再次执行。

编辑:手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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