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宁军)24岁的王某趁夜色持刀抢劫一独行女子,逃跑时被市民制服。昨日,碑林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6月26日凌晨零时30分,张女士下班后,打车到鲁家村下车。走过一条小巷时,突然有人从背后搂住她脖子,“是个小伙,搂脖子的手上还拿了把刀”,张女士吓得不轻。小伙抢得装有手机和近千元现金的挎包后拔腿就跑。一辆别克车刚好经过,发现异样将小伙逼到墙边。
巷口一个烤肉摊摊主和两个正喝酒的顾客听到张女士呼救,追上抢包小伙将其摁倒。附近乘凉市民也纷纷赶来……
经查,小伙姓王,澄城人,中专文化。据他称,到西安找不到工作,没钱了就想到抢劫。昨日,碑林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