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日报讯 (记者 于京玄) 记者从西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获悉,即日起到12月底,我市将对全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产品和全市范围内经销的主要品种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全面监督抽检,对抽检有问题的企业和产品予以通报。
此次专项整治,首先要求生产企业进行自查,提高生产设备设施、原辅料把关、生产过程控制、检验检测能力、环境条件控制等情况。同时,针对国家风险监测抽检的问题,比如塑化剂、有抗奶、重金属等对企业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经营销售不合格、过期和变质乳粉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对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间,将对企业落实“八不准”要求进行严格检查:不准委托加工;不准贴牌生产;不准分装生产;不准用统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按照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的产品名称、品牌、包装标签组织生产;不准生产未经备案产品名称、品牌、包装标签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准采购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大包粉作为原料粉,通过罐装、袋装、盒装或改变包装标签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准使用除牛、羊乳及其乳粉以外的其他动物乳和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羊奶粉不得使用牛奶或加入牛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