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张成龙 通讯员 鲁宝成 袁敏) 身为公司保安不思做好本职工作,见公司领导办公室门未上锁却起贪念。日前,新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保安监守自盗的案件。
任某原本在胡家庙“华东万和城”售楼部当保安。2013年4月22日晚,任某在值班时发现该售楼部副总经理的办公室门未上锁。他没想到妥善处理,而是进入办公室盗走22500元现金。
行窃后任某像什么事没发生一样继续上班。
2013年4月23日,任某用偷来的钱买了一辆摩托车和手机。最终任某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任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依据相关法律,新城区人民法院判处任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