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1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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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焦作10月31日消息(记者胡晓辉)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朱国良是河南省焦作市新区文昌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一位普通商户,他的店面位于焦作市新区黄河大道的一侧。原本指望着这个店面做点生意,养家糊口的朱国良不会想到,今年9月的一天,当地街道办事处开来的挖掘机,瞬间将他家的店面夷为平地。

  最让他想不通的是,这个被拆的店面,原本拥有的合法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在遭遇强拆之后也被诡异的撤销了。

  今年9月29日上午11点多,朱国良被一阵轰鸣的挖掘机声所惊动,当他推开店门后发现,他所在的焦作新区文昌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正在对自家的店面进行强制拆除,而邻街其余商户们的店铺,同样未能幸免。

  朱国良:我们有土地证、有房产证,为啥还要当违规、违建给拆了呢?并且还得签订土地赔偿安置协议这一块,但是他们什么都没有。

  "他们家人都没有下来,结果把人也打伤了,他老父亲、他妈妈,还有他兄弟、媳妇,人都打伤了送到医院,他们也不管,然后把这强拆了。"

  面对记者,文昌街道办事处宣传委员董新军否认曾对商户们的店面进行暴力拆迁,同时表示由于朱国良等商户们所使用的店铺缺乏相应的手续,为配合所在路段的拓宽工程,街道办事处联合焦作市新区两违办早已对其下发了限期自行拆除的通知。

  董新军:强拆是新区组织的,乡镇办事处没有这个权力,通告上明文写着是县一级政府,和区一级政府组织实施,我们只是配合。他这个不应该说是拆迁,他这只能说是三违、两违整治,拆迁和两违取缔这应该是两个概念。

  按照文昌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说法,朱国良等人的商铺属于两违整治的对象。可记者调查发现,朱国良等人的商铺早在2007年8月就办理了土地使用证,2011年9月办理了房产证,为何还是被归结为"两违建筑"呢?

  文昌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你到那个地方可以看看他的房子,他那房子应该是现在给他强拆的那个房子,跟现在给他保留的房子是两个房子,等于前头这一排房子是他后来10年盖的,他后头的那个房子早。包括他的这个证应该是新区给他审过的。

  为什么有房产证、土地证还会被认为是违章建筑?

  工作人员:这是上头认定的,因为黄河路当时市里头、市两违办给它定为市里的重点区域。这个你可以到政策部门咨询,毕竟我们不是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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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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