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一名中年妇女冒充民警家属兜售假香烟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当日中午12时35分,凤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府城镇南环路一家便利店报警,称刚才有一中年妇女冒充公安民警家属,卖给其4条假中华烟;就在接线员指令辖区派出所出警的同时,再次接到府城镇城南小学附近一便利店报警,称前天同样有一名中年妇女冒充公安民警家属,卖给其4条假中华烟。仅仅只过了15分钟,接线员又接到府城镇粮食局对面一商店报警,称刚才有个40多岁的妇女冒充民警家属卖给其四条假中华烟。
先后接到三起妇女兜售卖假烟的报警,洪武路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将刚刚离开某小店不到100米的该名妇女抓获。
这名妇女如实供述了自己涉嫌贩卖假烟的犯罪事实。据其交代,她自2013年10月23日至2013年11月1日期间,其携带多条假冒伪劣硬壳中华香烟来到凤阳县,每次均带少量几条烟到县城内烟酒店,谎称自己丈夫在公安局、交通局等单位工作,这些烟都是别人送的,而自己的丈夫不抽烟,所以需要将这些烟出售,最终以每条350元至390元不等的价格将烟出售给店主,其先后以此手段诈骗店主曹女士、李女士等人现金共计1.7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