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03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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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卖我丢的电动车”

  11月19日晚上,刚刚下班回家的卢女士,发现家里进贼了,笔记本电脑什么的都丢了。“她当天晚上就报了案。”日照路派出所民警说,当时接到报案后,他们立刻赶到并对现场进行了勘察,“我们去了后发现,门窗等都完好无损,只是家里已经被翻得一片狼藉,受害人说丢了一辆电动车、一台笔记本和一个手镯。”由于卢女士所住的地方在兴海路西段,而且是一处平房,附近并无监控等设备,民警经过对附近居民的调查也没有得到有效的信息,案件一度陷入了困境。

  就在民警寻找更有效的线索的时候,转机来了。“11月22日,这名受害人打电话给我们说,她在网上发现了自己的电动车正在出售。”办案民警说,接到这一信息后,他们立刻从网站上获取相关信息,并与卖主取得联系。“根据卢女士介绍,她上网时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网站在销售电动车,仔细看了看描述的信息后发现,跟自己所丢的那辆车十分相似。”办案民警介绍,卢女士进一步打开了该页面信息,发现对方上传了一张车辆照片,和自己丢的一模一样。“包括颜色、型号、车上的挂件等等都没有区别,根据这些她确定了就是自己丢的那辆车,第一时间和我们取得了联系。”民警说。

  不跟男的交易,只找女的

  确定是自己的电动车后,卢女士和警方一起和对方取得了联系。“网站上电话号码和QQ号全都留着,我们就尝试和他联系上了。”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让他们当时心里有些担忧,取得电话联系,价格也都谈妥之后,对方并没有急着要见面,反而说要等等,最近没空。“我们本来约好说11月23日见面,他说不行,说要不就24日,我们也没办法,只好一直拖着。”

  此时卢女士也通过网络和对方取得了联系,打电话联系后,对方听是女的,立刻放弃了和警方的约定,决定卖给卢女士。

  11月26日上午,卢女士和对方确定了在东港区政府广场上进行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本来约定的10点半,但对方迟迟没来,埋伏在周围的民警提高了警惕,观察这来来往往的可疑车辆。11点多,一个穿着白色羽绒服,比较壮实的小伙子背着背包出现了,骑着的正是卢女士所丢的浅蓝色电动车。正在双方交易时,早已经在周边等候多时的民警将其迅速制伏。

  将其带回派出所之后,这名嫌疑人一直不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反而一口咬定这辆车是自己买的。“至于在哪里买的,多少钱买的,他什么也说不出来,就保持沉默不说话。”民警说。

编辑:李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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