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一公安民警在公安局刑警支队院内抢车事件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昨日上午,延安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作出决定,对民警薛某予以辞退。
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公然抢车被辞退
延安市公安局在给媒体的通报中称,民警薛某身为一名正式公安民警,置警令法规不顾,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特别是12月3日,与其连襟李某等十余人将公安机关返还车辆中的两辆车强行开走,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薛某的行为违反了《人民警察法》,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对薛某予以辞退,并要求宝塔分局南市派出所对参与12月3日强行开走返还车辆的涉案人员依法调查处理。
延安市公安局长郭平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此事公安局态度明确,经连夜开会,认真调查此事,依法对薛某作出辞退决定,清理出公安队伍。
据了解,陕西省公安厅纪委、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也已于12月5日连夜赶到延安,对此事进行立案督办。
民警1000万元投资款来源
正在调查中
抢车事件的起因,是由于当事双方有经济纠纷,涉及1000万元的投资款。因此,很多读者质疑,薛某本人作为一名民警,怎么会有1000万元的款项与他人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这些钱款到底从哪里而来?
对此,延安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沙海洋说,对于薛某本人1000万元的款项来源,目前还在调查当中。据知情人士透漏,薛某的连襟李某是清涧县某煤矿的董事长,1000万元的款项主要来源于此人。另也有消息称,薛某1000万元款项中部分款项为高利贷贷款。
目前,公安宝塔分局南市派出所正对参与12月3日强行开走返还车辆的涉案人员展开调查。(记者王培民实习记者贺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