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本月已经启动。记者从省统计局获悉,明年元月1日起,普查工作将进入现场登记阶段。
据了解,此次普查将对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登记和调查。从2014年1月1日起,普查工作将进入现场登记阶段。届时,普查人员将佩戴统一的普查员证,使用手持电子采集设备(PDA),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登记、单位空间定位和基本信息核实,并拍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三证或其他有关证照。
按照要求,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和普查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在普查中,如果普查人员随意泄露普查对象信息,普查对象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