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成都女子李靖澜涉嫌诈骗湖北省前副省长孟某钱财一案在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检方并未变更此前起诉书指控的相关内容,辩方律师则指出,根据新获取的证据显示,李靖澜根本没有作案的时间和空间,因此检方的指控并不成立。
前副省长报案称遭诈骗,白沙公检法神速办案
一年前,25岁的成都女子李靖澜被曾经先后担任海南、湖北两地副省长的孟某指称其诈骗了他的钱财,李靖澜在投案后被取保候审。一年后的2013年5月13日,她被白沙县警方再次以涉嫌诈骗刑拘;16日,被当地检察院批捕,并在17日起诉至法院;18日,当地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并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名成立判处李靖澜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有法律人士说,白沙县公检法机关这样的办案过程堪称“神速”。
在接到白沙县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后,李靖澜立即委托律师向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提起上诉,称白沙县公检法机关违法办案,请求撤销白沙县法院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判决。
二审法院指程序违法
8月1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白沙县法院开庭对这一案件进行二审。当天,控辩双方再次围绕“李靖澜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公检法办案机关是否存在程序违法”等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
海南二中院审理认为,一审审理上诉人李靖澜犯诈骗罪的审判程序违法,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于今年9月份作出裁定,撤销白沙县法院作出的(2013)白刑初字第38号判决书,并将该案发回白沙县法院重新审理(详见人民网海南视窗2013年10月16日报道《白沙县公检法"神速"办案 二审法院指程序违法》)。
11月28日,白沙县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李靖澜涉嫌诈骗一案,控辩双方再次围绕“李靖澜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办案机关是否存在程序违法”等问题继续展开辩论。
记者注意到,白沙县检察院并未对此前制作起诉书指控的相关内容作出更改,在辩论中也依然坚持认为李靖澜的行为构成诈骗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