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户隐患
2011年,某南方媒体一篇题为《像影子一样活:超生“黑户”的18岁人生》的报道引起国内大众的强烈关注。报道中,时年18岁的李雪,作为超生二胎,自出生起一直无法申报户口。18年来,李雪只能用姐姐的医保卡看病,用姐姐的借书证借书,作为姐姐的影子活着。没有户口,她不可能找到工作,不可能结婚生子,不可能到银行开账户,不可能到邮局寄、领汇款,不可能住旅店,不可能坐飞机,更不可能参与选举。对于李雪来说,没有户口,可能就没有一切。李雪有时会问:“世界上真的有李雪这个人吗?”
沈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代中国第一次在宪法中明文规定公民享有迁徙自由,是1912年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共治下的革命根据地,也曾制定过多个宪法性法律文件,对公民“迁徙之自由”的权利也做了肯定,1949年之后,迁徙自由也曾一度进入了宪法。《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都明确规定:承认和保障公民的迁徙自由。但在1975年,关于公民迁徙自由的法条,却从宪法中消失了,此后,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均未恢复。
“说到底,户口制度和迁徙自由是相悖的,户口就是为了把公民固定在某一区域,世界上只有包括中国在内的三个国家对自己的国民实行严格的户籍管制制度。” “黑户”作为一个不被社会承认其客观存在的群体,由于自出生起便不能享受正常公民的各项权利,黑户们的整体素质也普遍较低,并且日益成为影响社会正常秩序的隐患。
今年6月,南京发生轰动全国的饿死两女童案件,案件中,两名孩子22岁的母亲乐燕,因长期沉溺于吸毒、打游戏机和上网,将两名幼童反锁于家中,仅留少量食物和饮水,离家长达一个多月, 最终导致两女孩因无人照料饥渴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