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21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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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10时许,从西安小南门内的一栋居民楼上遥望城南,一栋栋大楼在雾霾笼罩下若隐若现本报记者赵彬摄

  本报讯(记者郝蕾)“雾霾”持续的日子,人们最大的期盼是霾消雾散,而另一大期盼,就是出现“治霾神器”。昨日,一个期盼得到实现——审议通过后的《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点击查看全文)正式与公众见面,并将于2014年1月1日正式施行。

  >>超标排放处罚按量计算

  昨日上午,省人大法工委与省环保厅联合召开《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下称《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详解《条例》。

  针对现行法规处罚力度偏小,《条例》加大了处罚力度,规定超过排污许可证核定的总量指标排污的,责令限期治理,处超出总量指标部分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这就是说,《条例》实施后,企业向大气中超标排放污染物,处罚时将不设上限,如果企业超标排放严重,数百万、上千万的罚款都是有可能的。

  >>拒不停产罚款按日累加

  目前,执法人员对违法排污行为下达停产整改通知后,往往出现几天甚至十几天过去,企业仍旧生产、排污,丝毫不理会停产要求的情况。为此《条例》规定,企事业单位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直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关闭。比如说,一家企业被罚款5万元并被要求立即停产整改,环境执法人员便可在下达处罚通知单后计时,按停产迟一日罚款增加5万元计罚金,直至企业停产整改。

  >>可根据需要安排限行

  每年,我省各市都会制定辖区内当年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后,要逐年减量,并组织实施。

  对未完成总量控制任务的区域,将暂停审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直到达到总量控制要求。

  此外,设区市政府可根据大气污染防治需要和机动车排放污染状况,划定机动车限行区域、时段,并向社会公告。

  >>逐步削减燃煤总量

  《条例》规定,省市县各级政府都应当制订计划发展,鼓励和发展清洁能源,并限制和逐步削减燃煤总量,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开采。主管部门可制定和发布高于国家标准的本省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燃煤、燃油有害物质控制标准,首次将制定燃煤、燃油有害物质控制标准法制化。

  据统计,我省每年的能源消费,煤炭比重占73%,而全国煤炭消费均值只有68%。

  >>住宅内不得再开餐馆

  对于开在住宅楼里的“私房菜馆”,《条例》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废气的饮食服务项目。禁止在城市人口集中区域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

  这意味着,《条例》实施前已建成的“私房菜馆”在经营许可到期后,必须停业,若没合法手续继续营业,将由工商等部门查封、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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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手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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