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1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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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安康讯(记者陈思存) 昨日,华商报报道的旬阳县规划局使用超标车一事有了最新进展,记者从旬阳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旬阳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借用其他单位车辆且未按要求上报该车相关信息,该局两领导被处分。

  旬阳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对本报报道高度重视,县纪委立即展开调查。经查:2011年3月,原旬阳县城乡建设局分设为旬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旬阳县城乡规划管理局两个单位。因城乡规划管理局为新成立单位,在机构分设时,规划局人员和办公物品等都从原城乡建设局调配,原城乡建设局使用的车辆“陕GAD222”一并交由规划局使用。该车辆购置于2009年5月,登记单位为旬阳县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2011年6月,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启动后,该局未按要求上报该车相关信息,加之规划局无车辆编制无法购买公务用车,所以该车一直作为规划局一般公务用车使用。2013年12月19日,县规划局将陕GAD222车辆归还车辆登记单位旬阳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该负责人表示,昨日下午,经旬阳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经旬阳县委同意,决定给予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良友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该局纪检组长、行政股长顾相娟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手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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