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一民警从未贷过款,准备贷款买房时他才发现自己竟有4.9万元贷款逾期未还,加之利息欠款共达6万多元,他莫名其妙地上了银行的信用黑名单。他仔细回想,回忆起曾应单位要求将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交给过现任副所长,而最终被证明遭遇“被贷款”正是由于这张复印件引起的。
当事民警名下共4笔贷款
这位民警姓贾,51岁,家住山阳县城关镇,在山阳县森林公安局漫川值勤点工作,从警近30年了。贾警官说,近日他准备在县城买套房子,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却突然发现自己上了银行的信用黑名单,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随后贾警官在县里一家银行查看详细情况后发现,在他名下曾有多笔贷款记录,办理单位是距离他家20多公里外的陕西信合山阳信用联社十里铺信用合作社。首次贷款发生在2009年,贷款金额3万元,不到一年就还清了。这之后又连续贷了3次款,其中两笔也都还了。第4笔贷款金额4.9万元,到目前已逾期18个月未还,利息近1.6万元。
贷款申请上住址被篡改
贾警官到十里铺信用合作社查看,这笔4.9万元的贷款是用自己名字和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成功的。
12月27日,据十里铺信用合作社工作人员介绍,按规定办理个人贷款有着严格的审核流程,要贷款必须夫妇双方来签订合同,还须是本地(镇)人,否则不能办理。
既然有如此严格的规定,这让贾警官更气愤了,“我的身份证上的住址是山阳县西照川镇西川村,而在贷款申请表中咋成了‘十里乡(现为十里铺镇)高二村三组’,另外我的婚姻状况上还显示成了‘离婚’。”贾警官说,他和爱人感情很好,且从来没去过十里铺镇高二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