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03日 登录论坛 注册
华商网 > 新闻 > 陕西

  本报讯(记者周艳涛)《陕西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即日起开始实施。该办法规定,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商,通过手机、网络等方式,及时、准确、无偿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该办法规定,预警信息发布采取分级负责。省政府主要发布一级、二级预警信息;区市政府主要发布三级预警信息;县(市、区)政府负责发布四级预警信息。发布的预警内容包括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突发事件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事态发展、咨询渠道等。同时,省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要接收省政府和省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制定单位需要发布的预警信息,并通过广播电台、电视、手机短信、网站、微博、电子显示屏、电话、有线广播、报纸、农村大喇叭等相关手段统一发布。

  该办法还规定,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商,通过手机、网络等方式,及时、准确、无偿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编辑:手瓜

相关阅读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


华商网首页 | 新闻 | 论坛 | 视频 | 娱乐 | 体育 | 数码 | 财经 | 家居 | 汽车 | 教育 | 健康 | 嗨吃 | 婚嫁 | 旅游 | 潮购 | 交友 | 母婴 | 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