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25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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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致信市长“林志玲广告伤害我身心健康”

小学生致信市长内容曝光 市长信箱截图

  而市长信箱则回复:“小学生”网友,您好!据了解,市工商局现场查看该广告无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规定,无损害未成年人人身心健康的现象,谢谢!”

  江苏泰州市市长信箱一则情况反映和相应回复,在网上引起广泛传播和热议。

  成都商报记者致电靖江市工商局,该局一位赵姓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派出人去了现场进行察看。发现是林志玲穿粉色吊带裙、给一个珠宝品牌作的大幅海报广告,觉得该广告很正常,而且这种广告也很多,不是只有他们这里才有。由于没有发现该广告有明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象,因此作出了上述回复。不过,既然有人有反映。他们也给商家(指文峰大世界)说了一下倩况,希望在这些方面要有所注意。

编辑:秦一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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