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杉彬)顺义区的刘某在网上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两万余条。记者今天获悉,检方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顺义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刘某无固定工作,他于2013年1月在网上看到倒卖个人信息可以获利,不用在外上班就可赚钱,于是就产生了倒卖个人信息的念头。刘某在百度上搜到“数据平台”QQ群和“电视购物平台”QQ群,然后在群内发布其有个人信息的消息。
为防止被查,该QQ群内部均用“数据”代替个人信息,他先与买家谈好价格,再找卖家以更低价格购买个人信息,通过倒卖获取差价。其中,“纯一手”信息销售价值最高,因为此类信息全部是没有接到过骚扰电话的公民个人信息。刘某售卖的信息资料较为全面,如车主信息分类中包括车牌号、车主姓名、住址、身份证号及电话号码等。
刘某有一定的反侦查手段,他使用网上400元购买的银行卡作为非法买卖信息的资金账户。不过,警方最终在2013年7月把他抓获。期间,刘某共计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2万余条,出售获利2000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刘某采用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J161
作者:刘杉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