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15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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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杭州2月14日电(记者张遥、韦慧)网购来的商品,不想要了怎么办?即将于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2月13日,工商总局公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消费者的网购“后悔权”将在法律和部门规章层面都获得支持。

  关系到数亿买家和卖家的新规施行后,网购哪些商品将能支持退货?“7天”如何界定?新规对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会有什么影响?多名专家和业内人士就此展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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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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