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通告
市房征告字〔2014〕2号
因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新城区建国巷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予以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建国巷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东起尚俭路,西至解放路,南起东一路,北至建国巷,具体范围以规划定点图和测量成果表为准。
三、征收组织部门: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四、征收实施单位:西安市新城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五、签约期限:自征收决定通告之日起2个月。
六、征收补偿方案:见《建国巷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补偿决定确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如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告。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6日
致《建国巷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范围内
全体被征收单位和群众的公开信
《建国巷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综合改造范围内的群众及驻地单位:
你们好!
大家盼望已久的《建国巷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综合改造项目的征收工作正式开始了。值此之际,建国巷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指挥部向长期以来,始终关心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的广大人民群众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并向所有理解和支持征收工作的被征收人致敬!
对建国巷周边地区实施征收改造,是新城区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实现中国梦,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的一项重大工程。对于改善建国巷周边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古城魅力,促进文化发展和旅游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国巷周边地区由于历史和现实等诸多原因,规划建设滞后,基础设施薄弱,居住环境恶劣,消防隐患严重,严重制约着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尽早对建国巷周边地区实施征收改造,既是广大被征收群众的共同心愿,也是市、区政府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爱民之举。
为确保政府负责的征收工作平稳、顺利、有序进行,我们郑重承诺:在征收工作中,我们将遵循执政为民的宗旨,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坚持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工作方针。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让利于民,惠及于民。使被征收群众享受优惠政策的合理诉求得到最大满足。我们将严格执行《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公开征收安置政策,统一安置补偿标准,规范征收人员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市征收主管部门、区人民政府进行举报。
我们真诚希望,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群众及驻地单位,能够立足长远,顾全大局,着眼未来,积极配合征收安置工作。我们坚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市、区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全体被征收群众的大力支持,一个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社会和谐的都市美景必将展现在我们面前。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发展魅力新城,建设美好家园”做出贡献。
建国巷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指挥部
2014年 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