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群众来信,市政府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阅批;调查研究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新修订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近日正式公布,对政府部门的决策、工作作风及流程等问题进行详细规定。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 须听取各方意见
市政府及各部门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重大规划,宏观调控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政策措施、社会管理重要事务,地方性法规议案和市政府规章等,由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和决定。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及时调整完善。
市政府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方式,直接听取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政务公开 不涉密政策应及时公布
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公开。
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市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应及时公布。
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
减少会议 常务会每两周召开一次
实行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市政府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度召开一至二次,根据需要可安排区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
市政府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减少数量、控制规模、压缩会议时间,严格审批,可以合并召开的要合并召开。应由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不得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召开,不要求各区县政府负责人出席,确有需要的报市政府批准。
市政府领导一般不出席部门的工作会议。全市性大会要尽可能用电视电话会议等快捷、节俭的形式召开。市政府及各部门要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重大问题要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市政府领导同志及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协调督促解决重大信访问题。
基层调研 轻车简从简化接待
市政府领导到基层检查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减轻地方负担,区县政府负责人不到辖区分界处迎送。
市政府领导同志不为部门和地方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因特殊需要发贺信、贺电和题词的,一般不公开发表。
市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住房、办公用房、车辆配备等方面的规定,严格控制差旅、会议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送礼和宴请。严格控制和规范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各类会议活动经费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