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19日 登录论坛 注册
华商网 > 新闻 > 陕西

  1月10日,渭南市临渭区农村信用联社,受救助的市民在领取临时救助金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民政系统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将扩大到全省所有市、县(区)。

  年内,我省还将临时救助范围由户籍地申请扩大到非户籍地也就是居住地申请的范围,对于外来务工等人户分离人员放宽了申请条件,使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有保障。

  记者获悉,目前,我省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上学救助、司法救助等各类救助还归于多部门管理,未来有望统一到一个部门集中管理和实施,这样就能解决多头管理、容易混淆的问题,使救助与受助都更加便捷。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18种大病可参加

  我省2012年8月发文,正式推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首批在全省11个市、县(区)试点,包括延安、宝鸡、铜川三市所有县区,以及韩城市、西安市新城区、泾阳县、渭南市临渭区、汉中市汉台区、旬阳县、丹凤县、榆林市榆阳区,试点区域占到全省所有县(区)的37%左右。今年,全省所有市、县(区)将全面推开此项救助工作。

  2013年,全年实施重特大疾病救助、一般疾病救助等医疗救助151.85万人次,其中住院救助24.8万人次,人均救助3675元;门诊救助20.05万人次,人均救助308元;救助参合参险107万人次,人均救助70元。

  什么是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主要救助对象: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或者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仍然难以负担住院、门诊医疗费用的患者。

  原则上救助范围参考基本医保报销目录。

  救助人群与报销比例

  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全额救助

  城乡低保对象:个人承担部分的60%

  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和老年人:各市县自行制定标准,20%~30%

  因患重特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医疗费用的其他困难群众:各市县自行制定标准

  救助病种

  18类大病纳入救助试点范围: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尿毒症、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性结核、艾滋病感染。

  如何申请

  与一般医疗救助申请程序一样,先经过基本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后,再到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的民政工作站申请重特大疾病救助

  “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子女抚养的人群

  低保边缘家庭: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国家贫困线标准的家庭

 [1] [2] 下一页

编辑:手瓜

相关阅读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


华商网首页 | 新闻 | 论坛 | 视频 | 娱乐 | 体育 | 数码 | 财经 | 家居 | 汽车 | 教育 | 健康 | 嗨吃 | 婚嫁 | 旅游 | 潮购 | 交友 | 母婴 | 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