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莫有发一家开始向律师进行咨询。“律师告诉我们,根据协议第五条,‘如甲方或者其他部门查明,莫有文系因其他原因(包括在看守所受他人殴打、互殴等原因)造成疾病死亡,乙方有权依法向当事人(指直接殴打造成莫有文死亡的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甲方可以依法予以配合’。根据这条,我们将要求阳朔县公安局查明原因,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我弟弟不能白死。”莫有发说。
知情者透露嫌犯死因
广西阳朔在押嫌疑人死亡消息外泄后,阳朔县公安局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把莫有文之死,描述成因自发急症引起的病亡。
该消息称,“记者从广西桂林市阳朔县公安局了解到,该县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期间突发急病,因抢救无效逝世”,据医院初步诊断,死亡原因为“多器官功能衰竭”。
在阳朔县公安局2月12日给媒体的《关于在押犯罪嫌疑人莫有文死亡情况说明》里,莫有文的病亡经过被这样描述:
2013年12月13日,阳朔县看守所狱医发现在押犯罪嫌疑人莫有文发高烧,随即给他开了药治疗。
12月16日18时许,与犯罪嫌疑人莫有文同羁押的一名在押人员向值班民警报告称:莫有文身体不适。18时05分,阳朔县看守所狱医与管教民警带他到阳朔县人民医院检查医治。经阳朔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检查后建议住院治疗。阳朔县公安局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检察部门作了汇报。
12月17日11时许,犯罪嫌疑人莫有文病情出现恶化,出现心跳、呼吸骤停,经人民医院急救,莫有文的心跳、呼吸恢复。当天,阳朔县公安局从桂林市南溪山医院、桂林医学院分别请了两批6名专家到阳朔会诊。
12月17日23时30分许,莫有文病情出现恶化,后经阳朔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医院初步诊断,死亡原因为“多器官功能衰竭”。
而关于莫有文死亡前,看守所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他身上的伤痕又是怎么来的,说明中只字未提。
北青报记者发稿前,从当地自称公安内部知情人士处获悉,莫有文的直接死亡原因,是在看守所内,遭一名何姓“牢头”指使他人多天殴打,冷水浇灌,不给饭吃等种种非人虐待……而从12月10日前后开始的迫害,监所内都有同步录像证明。
该知情者还透露,今年春节前,阳朔县检察院的7名党组成员,曾接到阳朔县看守所宰杀的一头猪做“过年礼”,由驻所检察官带给他们。
昨天,北青报记者就以上情况致电阳朔县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张伟良,电话另一头听说是记者采访,随即挂断电话。该县警民关系中心主任伍勇成则向记者表示,“一切口径以桂林市公安局对外公布为准”。随后记者拨通桂林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刘青的电话,刘以“按规定不接受电话采访”为由拒绝了采访。
检察机关尚无回应
根据阳朔县公安局《关于在押犯罪嫌疑人莫有文死亡情况说明》,莫有文在12月16日病重未亡之际,“阳朔县公安局及时向检察机关做了汇报”。
而截至记者发稿时,无论是对阳朔县公安看守所负有监管职责的阳朔县检察院,还是其上级检察机关桂林市检察院,都未对此事做公开表态。
昨天北青报记者还就此案相关问题向桂林市检察院宣传科副科长陈昌军核实。陈表示,他知道有此事发生,但具体情况需向监所科询问后再进行答复。
据前去阳朔县检察院采访此事的当地记者透露,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在查看记者证、留下联系方式后,便称“之后联系”,至今再无消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专门设有“监所检察”部门,有专门的检察官派驻制度,在监所内设有专门的驻所检察室,实施监管。
记者调查得知,阳朔县检察院,因高度重视驻所检察工作,屡次被媒体报道。据正义网消息,其驻所检察室,曾于2007年和2011年,两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称号。
该报道称,其经验之一,就是“通过先进化设备投入,与看守所实现了‘微机联网、动态监督’、监管信息共享;其驻所检察官,每周至少深入看守所被监管人劳动、学习、生活‘三大现场’巡察1次;而其重点检察的范围,就是‘牢头狱霸’及剩余刑期一年以上的罪犯,留所服刑等问题。……由于他们一直定期对看守所进行安全防范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多年以来,看守所未发生被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亡、脱逃等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