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28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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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在长安区郭杜的一家停车场,杨先生(右)就收费数目和停车场负责人争论起来本报记者苗波摄

  交通事故结案时,杨先生的厢式货车在交警队指定的停车场停放37天,他去拿着交警队出具的放车单到停车场取车,却被告知要收取停车费。杨先生有些不解:违法车辆被暂扣到执法停车场,不是执行“先登记放行,暂不收费”,怎么还要收费?

  停车场:每天按20元标准收取

  1月20日,杨先生的厢式货车出了事故,作为肇事车,杨先生的车由交警部门指定到长安区西沣路上的顺祥修理厂内停放。2月26日,交通事故结案,杨先生拿着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交警大队出具的放车单,到停车场取车,却被告知要收停车费。“老板说37天要收1870元停车费。执法停车场现在不是不收停车费了吗?”杨先生说。

  昨日上午11时许,杨先生的白色厢式货车停在该修理厂院内。自称是停车场负责人的孙先生说,该停车场的确是交警队指定的停车场,但不属于上一批公布的执法停车场,属于私人停车场,收停车费在物价部门有备案。杨先生的车停了37天,每天收费20元,应收740元,收费有停车发票,交700元停车费即可放车,自己没说过收1870元。

  物价部门:收费未备案涉嫌违规收费

  在西安市物价局网站上“关于执法专用停车场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里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涉及的车辆,在执法专用停车场停放期间所发生的保管费用,按《行政强制法》规定,属于强制查封、扣押的,由行政机关承担。而在公布的35个执法专用停车场名单中,没出现“顺祥修理厂”字样。

  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称,目前长安区没执法专用停车场,该停车场虽然是指定的,但属于私人停车场,车主收停车费属于其个人行为,归物价部门管。昨日,长安区物价检查所物价科工作人员表示,“顺祥修理厂”未在物价部门备案,涉嫌违规收费,他们将核查其收费问题。昨日下午,杨先生说,经协商,该停车场没收停车费就同意放车了。(记者雷婧)

编辑:手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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