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28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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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3月,余江县发生了一起血案,一名中年男子在家中遇害,14岁的女儿也被人绑架至一个山洞并遭到对方强奸。很快,这个宁静的小山村,因这起命案笼罩在阴霾中。

  案发第二天,警方经过搜寻,安全解救出小女孩。令人吃惊的是,绑架者居然是女孩的“姐夫”,死者的女婿。近日,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龚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丈夫”重男轻女女子决定提出分手

  2007年上半年,贵溪男子龚某在浙江打工时,结识了比自己小六岁的王欢(化名)。王欢是余江人,在异地结识了老乡,二人很快坠入爱河。

  虽然王欢当时年仅16岁,但双方家长也不反对。按照当地风俗习惯,龚家给了女方父母3万元彩礼。由于王欢还未到法定婚龄,二人领不到结婚证,便在摆完酒席,按照当地习俗走完“程序”后,小两口顺理成章地住在了一起。

  很快,龚某和王欢生育了一个女儿,这无疑让龚家人“被人瞧不起”。3年后,他们第二个女儿降生了。伴随着小女儿的出世,二人的感情也产生了裂痕。

  “小女儿出生时是剖腹产,医生提醒我两年后才能再生孩子,不然可能会有生命危险。”然而,2012年10月,王欢再度怀孕,于是她决定做人流手术。龚某却对她说:“就算要做人流,也一定要等到胎儿五六个月大时,如果是男孩,你就生下来,如果是女的,你就打掉。”

  王欢不敢冒这个险,她找到母亲,偷偷前往医院做了人流手术。“等身体恢复后,我便决定与龚某分手,并跟随母亲前往外省打工。”

  索回彩礼被拒扬言杀“妻子”全家

  “经常来闹事的龚某,曾扬言杀我哥哥全家,这一切都是‘祸根’。”回忆起哥哥家遇到的噩运,王强(化名)摇摇头说道。

  “妻子”王欢的不辞而别,无疑让龚某异常焦躁,他先后几次前往王家要人,但每次都是无功而返、扫兴而回。每次问“老丈人”王明(化名),得到的回答也总是,“我不知道女儿的去处”。

  “要我分手可以,必须退还彩礼钱。”面对龚某的步步紧逼,王明也没有作出丝毫让步:“要钱没有,老命有一条。”

  “人财两空”的龚某,逐渐萌生了杀人的歹念。2012年下半年,龚某在前往王家的途中,发现了一处小洞穴。龚某对着这个洞穴突发奇想:如果自己杀了人,就可以躲藏在这里。于是,他带上铁锹,开始将洞穴挖深挖空。

  2013年3月30日12时30分许,龚某再次打电话给“岳母”熊某,要求让王欢回到他的身边,如果人不回来,必须将3万元彩礼还给他。遭到拒绝后,龚某杀心顿起,他把准备好的一床被子、几件衣服和一大袋方便面,放置在事先挖好的洞穴里。

  刺死“岳父”绑走“小姨子”

  随后,龚某带着水果刀,来到余江县锦江镇王家房屋附近,寻找机会杀害王明。当晚10时许,龚某顺着围墙,爬上了王家的二楼阳台,从阳台的窗户爬进“岳父”的房间。很快,他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熟睡中的王明乱刺。

  将“岳父”王明杀死后,龚某来到“小姨子”丽丽(化名)的房间,“你现在跟我走。”

  面对“姐夫”的威胁,她小声地说道:“你让我去看看爸爸。”话音刚落,龚某便用绳子将年仅14岁的丽丽绑走,带到了山洞里。

  第二天一大早,王强去找哥哥一同去砖厂,而王明的电话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好在哥哥的家就在附近,他随后去喊王明上班。刚走到家门口,他发现后门是开着的,喊了几声,却无人应答。

  王强随即走入家门,朝二楼王明的卧室走去。接下来看到的一幕,让他至今让难忘:“刚推开卧室房门,我的心便‘咯噔’一下,房间内血迹斑斑,地板上、墙壁上鲜红一片。哥哥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身上多处伤口。”王强伸出手探了探,哥哥早已没有了呼吸。

  “小姨子”山洞内遭强奸

  接到报警后,鹰潭警方经过现场勘查,确定龚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根据已掌握的案情,分析认为嫌疑人挟持人质,不会走得太远,于是将现有警力布置成一个大的包围圈,在案发附近六个主要路口设卡。3月31日下午,鹰潭警方出动由特警、巡警以及赶到现场的其他警种200余人组成搜捕队,对附近可能藏人的山区展开搜捕。

  当天8时许,丽丽的堂兄向警方反映,他接到一个号码显示是丽丽打来的电话。“整个通话时间很短,只匆忙听到一句‘被姐夫绑架’。”很快,电话就中断了。

  而电话那头,正在偷偷打电话的丽丽被“姐夫”发现了。龚某快速来到她的身边,抢走手机并掐住她的脖子。想尽快逃出山洞的丽丽,从地上捡起一把刀反抗,在争夺刀的过程中,刀划到了龚某的右脸,刀柄也被折断了。

  过了几个小时,丽丽趁龚某睡觉之际,给她的班主任发了一条求救短信:“我被姐姐的男友限制了人身自由,不让我回家。”

  “我要下山。”发完短信后,丽丽对“姐夫”哀求。

  “你下山干什么,如果你逃跑,王家会死很多人,你再陪我3天时间。”龚某掐住丽丽的脖子大声吼道。当天晚上,对丽丽来说,更是一场噩梦。“姐夫”趁她熟睡之际,先后多次对她实施了强奸。

  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

  经过搜寻,警方将嫌疑人活动范围锁定在南幢山附近。“这座山周长3公里,山高林密,山里地形复杂,为了确保搜捕不留死角,指挥部继续从四处调集警力,投入到这场搜捕行动中。”参与过营救行动的办案民警回忆道。

  “立即上山救人!”案发第二天,天刚放亮,随着一声令下,警方兵分多个小组,对南幢山展开搜寻,逐步缩小嫌疑人的藏身范围。

  次日7时许,鹰潭警方在一处浓密的灌木丛中看见了一个女孩,民警一眼认出那就是人质丽丽。她被救后,显得非常疲惫,浑身发抖,眼神里满是恐惧。

  惊魂未定的她,伸出了手告诉民警:“他在前面。”走了20余米,民警在一个不起眼的洞口,将连鞋子也来不及穿的凶手龚某抓获。

  近日,该起因家庭琐事纠纷,残忍杀死“岳父”、非法拘禁和强奸“小姨子”的案件,在鹰潭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了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和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龚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等费用3万余元。

  ◎文/李国盛汪彩霞 新法制报记者杨海涛

编辑:李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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