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补偿应注重赔偿性的补偿
生态红线是一个比较大的概念,就是为了维护一定的生态环境质量而采取的防护底线。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生态红线?它又是一个制度体系。生态红线是一个最低的生态环保要求,不能再退了,或者叫底线要求,这个词本身就意味着是一个最低的要求。
南方日报:生态红线制度上升为国策。环保界学者担忧,红线划定难度极大,后续的巨额资金和法律制度等能否跟得上?如难以落实,生态红线极可能虎头蛇尾,沦为又一个生态概念。您怎么看这个问题?比如,红线的划定范围、技术流程、落地原则及成果要求等?
夏光:总体上说,生态红线是一个比较大的概念,就是为了维护一定的生态环境质量而采取的防护底线。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生态红线?它又是一个制度体系。生态红线指的是一个最低的生态环保要求,不能再退了,或者叫底线要求,这个词本身就意味着是一个最低的要求。生态红线包括这些内容:第一就是国土生态功能规划,比如说有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这些在地图上都可以画出来,像生态自然保护区,还有像国家公园等划分,这些东西在地图上画了红线,有法律法规约束,不能搞开发建设、不能修道路……这就叫做第一种生态功能红线。
第二种叫环境质量底线。比如说空气,现在雾霾这么重肯定突破了我们的底线,突破了红线的,是不合适的。如空气中的PM2.5,比较适合人类生活生存的只有75微克这么一个界线。
第三个就是资源消耗的上限。很多自然资源的消耗不能无限制地增长,比如煤炭,就国家来讲大概就是40多亿吨,这个上限再不能多了,多了就只能硬性地限制不准使用,要用其他的能源方式来替代。
第四个就是我们所说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比如,现在我们已经设定了二氧化硫等几种主要污染物指标,也就是划定红线。每年不但不能突破那个线,还要往下减,将来根据需要,还要划定上限,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要想发展经济,必须削减原来排放污染物的量才能上新项目。这就是划定生态红线的本质含义。
目前,关于生态红线在制度建设层面、技术流程等方面都已经逐步完善,不用担心它会虎头蛇尾。
南方日报:《决定》提到生态补偿,下一阶段将如何深入推广这项政策?
夏光:生态补偿制度以后应更加注重赔偿性的补偿。按照生态补偿、生态公平、环境公平的原则,国家将会进一步研究制定区域间上下游横向的赔偿性补偿。这种赔偿性的制度既可保证环境的公平,也可增加上游治理污染的动力。
生态文明是一种重要的治国理念
我们通常讲生态文明的时候,总认为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是搞好绿化、治理污染、改善环境,实际上我们可以看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心是落在文明上,是人类对于大自然要有文明的行为,也就是说,建设生态文明不仅是一场改造自然的工程,也是一场改造社会的工程。
南方日报:《决定》提出“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有观点认为,要实行费改税,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费改税的积极意义在哪里?备受关注的环境税是否处于呼之欲出的阶段?
夏光:环境税具体什么时间开征还不知道,但对它的研究已经比较成熟,可以说已经处于呼之欲出的阶段。
费改税,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都是污染物,目前对此实施的是排污收费,具体由环保部门来执行,企业排放的污染物多,就多给政府交点钱。改革以后,由现在环保部门收费改为通过税收系统征收税,费用标准预计跟现在的费用是差不多,更加规范,国家法定了,税的刚性比较强。
南方日报:《决定》首次确立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从源头、过程、后果的全过程,阐述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构成及其改革方向、重点任务。对于环保部的工作提出什么新的要求?
夏光:应该说,提出了很重要的要求。环保部需要反思,需要重新考虑。我们过去提到加强环境保护能力的时候,第一是加强监测体系,第二是加强执法体系。现在看来需要提出第三个体系,就是政策研究体系、政策制定体系。
如果这3个体系都同时加强,就将构成三位一体的环境保护基础能力,会促使我们把工作重心、思维方式更多地转移到环境保护的制度建设上来。
南方日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你认为难点在哪里?
夏光:首先我们要理解,生态文明是一种重要的治国理政的理念和方法,其次生态文明要是一场深刻的社会改造运动。我们通常讲生态文明的时候,总认为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是搞好绿化、治理污染、改善环境,实际上我们可以看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心是落在文明上,是人类对于大自然要有文明的行为,也就是说,建设生态文明不仅是一场改造自然的工程,也是一场改造社会的工程。
它的价值不仅仅在于改变生态环境,而是要改变人。生态文明的重心是放在文明上面,它要建设的是人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我们把它具体化、平实化后,就是要把生态不文明的行为给找出来,并把它克服,这就是建设生态文明。生态文明是一个重大的社会改造运动,它的价值不仅仅在于改变生态环境,而是要改变人。使社会形成自我调适、自我完善的社会功能,孕育一个绿色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