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17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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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提供的火锅店消费预结单,上面标明收取了一笔“服务费”。

  华商网讯  李先生在3月14日晚跟朋友一起吃了一顿火锅,最后结账时发现火锅店多收了108元的包间服务费,李先生纳闷了,服务费这笔钱到底该不该收取呢?对此,西安市物价局称,收取包间服务费没有依据,并将会对此情况进行调查。

  消费者:结账时发现有服务费

  3月14日晚,李先生(化名)和朋友在西安市南二环绿地乐和城4楼的大风炊火锅聚餐,结账时,李先生发现,账单上有一笔额外的消费项目。

  “我们总共消费了1063元,但是服务员跟我们说,还要额外支付108元,算是服务费。”李先生说,他们是坐在火锅店的包间里,但店方既没有提前告知要收服务费,也没有在点菜的菜单上标明,等到吃完之后要结账时,才说明这个情况。

  小编在李先生提供的“大风炊火锅”预结单上看到,确实有一笔叫做“服务费”的收费项目,金额是108元。李先生说,当时有诸多朋友在场,就没有跟服务员计较这件事,但过了几天想想,还是觉得店方不应该收这笔钱。

  火锅店:消费800元以上可免包间服务费

  3月17日上午,小编以订餐名义致电大风炊火锅店,前台工作人员承认,火锅店确实有收取包间服务费的规定。同时,该工作人员称,如果包间消费在800元以上,就可以免收108元的包间服务费。

  此外,店方还表示,800元的下限可以商量。经过请示,店方向小编回复称,可以略微降低一点,只要消费700元就可以免除包间服务费。

  至于为何李先生之前在此消费了1063元,却仍被店方收取包间服务费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并不了解相关情况。

  物价局:收取包间服务费没有依据

  随后小编拨打“12315”和“12358”投诉电话,向工商和物价部门反映这一情况。西安市工商局碑林分局火炬路工商所一位姓薛的工作人员说,随后将对此事进行了解,并回复华商网处理结果。

  另外,西安市物价局称,商家收取包间服务费的做法并没有依据,针对李先生遇到的事情,物价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

  2014年3月15日起开始施行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西安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称,火锅店收取“包间服务费”的做法不太合适,但对于这一方面国家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消费者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消协或者工商部门投诉。

  广大网友们如果在消费过程中也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拨打华商网新闻热线:029-86519800,向我们反映,也可关注华商网的官方微博、微信并留言。

编辑:雷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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