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18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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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讨说法

  自家门锁被换 物业负责人未露面

  “当时我整个人都懵了,看了好几次确认是不是我家亲戚的房子。”确定自己没有走错房间后,韩先生质问房间里的男子,为何会出现在这里,对方称,自己是电梯维保公司的工作人员,老板安排他在这套房子里已经住了一段时间,至于这套房子的所有者是谁他并不清楚。

  一气之下,韩先生找人更换了门锁,进入了这个陌生的“家”,拍照取证后便前往小区的物业公司讨说法,但工作人员称领导不在,请韩先生留下联系方式,等领导回来亲自给韩先生解释。

  可是一周过去了,韩先生始终没有收到物业公司的任何答复,他再次来到小区,发现刚刚更换的门锁又被换掉了,这次物业公司的领导仍然没有出面给出合理解释。直到昨日,韩先生又一次返回小区,透过房门上猫眼的空洞发现,屋内已空空如也,所有物品已清理干净。

  物业办

  没办“入伙证” 房屋仍归开发商

  事后,小区物业陕西时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骆敏臻表示,韩先生作为购房者冯先生的委托人,并不能提供开发商在交房时交付业主的《入伙许可证》,没有此证,购房者就不能在物业公司办理物业手续,所购房屋也会被认为是“空房”,房屋所有权仍归开发商所有,并且将房屋钥匙交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各自保管一套。

  至于韩先生说的10401号房间,骆敏臻说,确实有人曾进入过,应该是小区电梯维保的工作人员,具体情况他并不清楚,需要一周的时间进行核实。此外,他对冯先生是否是房屋的购买者提出质疑,骆敏臻说,物业公司也会追究韩先生擅自撬开房门更换锁具一事。

  本组文/图 记者龚伟芳 实习生程妮妮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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