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女婴出生10天就被拐卖
潜山县位于安徽省西南部,地处大别山东南麓,距离武汉3小时车程。
昨日,潜山警方向本报记者介绍了程某、余某和施某等人,贩卖5名婴幼儿的经过:
2008年下半年的一天,程某和丈夫施某,从黄石拐卖一名出生才16天的女婴,在妹夫余某的牵线搭桥下,以4万元的价格,卖给潜山县官庄镇乐平村的周某。
眼见一下子4万元就到手了,2008年10月,程某和施某又从黄石拐卖一名女婴,在余某的帮助下,以1.2万元的价格,卖给潜山县官庄镇乐平村的余某某。
因得知施某“有办法”可以为无法生育的夫妇弄来孩子,2008年年底,潜山县官庄镇乐平村的王某,主动上门找施某购买孩子。于是,程某和施某两人,以收养为名,从大冶市一歌厅一梁姓女子的手中,抱来一名刚出生不久的男婴,放在家里抚养。随后,施某通过妹夫余某,联系了欲购买孩子的王某,前往大冶面谈。见面后,王某发现是名男婴,一下子拿出3万元买下孩子。
“这下子,施某有办法可以弄到孩子的事,在官庄镇越传越有名气。”2009年的上半年,该镇的施某某,也联系施某,希望能够买一名孩子抚养。施某与程某一起,又从大冶一名叫刘英的女子处,抱来一名出生才10天左右的女婴,以1.8万元的价格卖给施某某。
2010年1月23日,施某因病死亡,程某仍没有收手。当年7月22日,该镇的彭某,联系上程某,表示要购买一个孩子。不久,程某便从大冶市一名自称“老吕”的男子处,抱来一名女婴,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施某某。
至此,该团伙从黄石、大冶等地,共拐卖晴晴(化名)、美美(化名)、彤彤(化名)、年年(化名)、荨荨(化名)等5名婴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