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报道了西安市两所民办幼儿园给幼儿集体服用处方药品(3月11日A9版、3月12日A13版、3月14日A12版报道),事件引起公众广泛关注。为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卫生管理工作,省教育厅组织所有厅领导,带队赴全省11个市(区)督查幼儿园相关工作,并分别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3月19日至20日,省教育厅常务副厅长、厅党组副书记梁宝林等领导分别带领督查组成员对西安、宝鸡、铜川、渭南、杨凌、咸阳、延安等地部分幼儿园的办园资质、保健人员的配备及培训等情况进行检查。
重点对幼儿园卫生室及专职保健人员配备及持证上岗和培训情况进行检查,详细询问幼儿园开展服用预防性药品情况、督查幼儿园卫生健康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严肃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确保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针对目前保健人员缺乏系统培训,省教育厅要求有关部门对幼儿园保健人员和食堂管理人员定期培训,探索建立保健人员长效化培训机制。
要制定防治传染病、群体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并切实抓好落实,保障幼儿身心健康。
各市、区幼儿园要建立卫生责任问责制,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卫生管理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此外,督查组在进行明察暗访时,未发现幼儿园给在园幼儿服用预防性药品情况,也未接到家长举报类似情况。
本报记者任娇